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同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为起到一定震慑、规劝作用,2月8日,德州市公安机关从近期处理的案件中选取15起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收到良好的效果,2月19日新闻发布会上再发布7起案例。
2020年2月3日以来,夏津县张某亮等人在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冒用山东友爱洗涤日化有限公司注册的“周小福”、“圣满”牌商标,私自灌装84消毒液54余吨,已销售46.2余吨,销售额为17万余元。夏津县唐某生在明知为假货的情况下,分两次从张某亮处购买假冒84消毒液共计36.2吨,已销售18余吨,非法获利6千余元。2月6日,犯罪嫌疑人张某亮、唐某生分别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2月9日,济南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人员王某鑫主动到禹城市公安局投案,供述其 2020年1月30日以来,从禹城籍范某某手中多次购买无注册商标酒精250桶,共计6250升,并私自粘贴济南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后,将酒精出售,销售数额8万余元。2月9日,王某鑫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2月5日,平原县新型肺炎救治定点医院值班中心大夫谢某报警称:2020年1月31日23时许,有1名男子往定点医院及120急诊、12345多次拨打电话,自称是从武汉疫区返回且出现发热症状,怀疑其是谎报疫情。公安机关经调查,该名男子系平原县开发区某村村民张某敬,张某敬对酒后发泄情绪,随意拨打救治电话及12345投诉电话,谎称自己发热患病行为供认不讳。2月6日,张某敬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处以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2020年2月7日,齐河县张某美在“网咖大哥大”(成员12人)微信群里发信息说“把武汉人都活埋了”,“今早上医院大夫说实在控制不住就把武汉人活埋了”等信息,发泄不满,制造谣言。2月8日,张某美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五日的处罚。
2020年2月11日,临邑县李某晓因买卖摩托车与济南居住人员李某杰在夏口大桥见面交易,骑摩托车经过临南疫情检测点时无视工作人员检测欲强行离开,影响监测点正常工作秩序。2月12日,李某晓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2020年2月12日,乐陵市公安局郭家派出所民警到辖区走访时,发现某村民姚某岐将自家房屋出租给他人且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登记承租人信息。2月13日,姚某岐因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2020年2月12号,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办理一起殴打他人案,经查,在德州市运河办事处国棉厂小区东大门,居民贾某回家时因检查出入证问题与小区负责防疫的保安刘某明发生冲突,贾某用手打了刘某明头部数下并踹其腿部,造成刘某明轻微伤。2月12日,贾某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市公安局表示,坚持宽严相济,正确适用法律,对于主观恶性大的,特别是暴力妨害公务行为及其他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那些主观恶意较小,危害不大,以批评教育为主,既要震慑犯罪,又要量罚适当,体现法治公平正义。同时,希望广大群众遵规守法,做文明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