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蓝天保卫战,2月下旬,德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辟移动污染源治理、烟花爆竹管控、严打非法经营成品油、严打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四条战线”,并公布了群众举报奖励办法。
为有效遏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德州市公安局集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加强巡视排查,强化烟花爆竹限放管理工作。仅2月24日一天,就办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8起,有效劝阻2起。
案例回放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苑某“龙抬头”图个吉利,就在开发区某工业园附近燃放六挂3000头大地红,四个16响开天雷,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晶华北路派出所治安罚款500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王某在开发区东七里铺附近燃放六挂嘉祥电光炮,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新城派出所治安罚款500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晶华北路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崔某在乐普大道付庄社区南100米附近燃放1000头大地红,一个16响开天雷,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晶华北路派出所治安罚款500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宋官屯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代某在金华茶城门市前燃放一个16发开天雷,一挂大地红,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宋官屯派出所治安罚款500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宋官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张某在金华茶城某门市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宋官屯派出所治安罚款500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晶华北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邢某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力量万象城附近燃放三个12响开天雷,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晶华北路派出所治安罚款500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宗某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茂家园小区内燃放二挂鞭炮和四个开天雷,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治安罚款500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宋官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李某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城万达国旅西侧燃放28发开天雷一个,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宋官屯派出所治安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