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最近十分火热,是明星、“网红”等利用自身影响力,在直播平台上推荐商品的行为。相比电视购物、单纯网上购物的传统模式,“直播带货”少了一些广告味,更像是熟人推荐好东西,更容易被接受。可是,“带货”带出次品的情况频频发生。
据介绍,淘榜单联合淘宝直播发布的《2019年淘宝直播生态发展趋势报告》显示,去年一年,淘宝直播平台带货超过1000亿元,同比增速近400%;加入淘宝直播的主播人数较此前一年激增180%,进店转化率超65%,81位主播年收入超过一亿元人民币。
网络新经济业态渐成规模、彰显活力,有力拉动了消费,但也滋生了诸多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德州市政协副主席马传先调查发现,明星和“网红”在直播平台上的推荐,一定程度上可以将“粉丝”数量转化为商品销量,但无法为商品质量提供保证。“带货”亦存在虚假宣传泛滥、直播数据造假成灾、暗藏灰色产业链、付款方式随意、退换货维权难等现象。
马传先建议:电商平台、直播平台要做好把关工作,严格防范主播推销不合格产品。直播平台要加强直播内容审核,规范自身平台支付和订单跟踪系统,约束平台商家建立完备的售后机制。明星、“网红”更要履行社会责任,拒绝为不合格产品代言推销。带货主播必须接受广告法等相关法规的约束,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电商执法。修改《广告法》和《电商法》,将直播带货列为其重要内容,要求进行直播带货的网站平台接受监管部门审核,提高直播带货准入门槛,所有直播销售的产品须经过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具备产品合格相关资质,对未经审核就进行直播带货的行为视为违法,依法进行取缔和严惩,使直播带货有法可依。
将直播带货行为纳入社会诚信考核体系。对直播带货虚假宣传的网红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同时将其拉入黑名单,实行封号,取消其直播带货从业资格;同时对直播平台也加大处罚力度,凡发现有直播虚假商品信息的平台吊销其直播带货资格,以便提高违法直播带货成本,增强监管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