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同权!德州进一步扩大县级行政许可权限,满足群众“就近办”需求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8月2日,记者从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扎实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进一步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提升县域发展要素聚集能力,德州进一步扩大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县级办理权限。对实行“市县同权”的事项,市县有同等受理权,群众可自主选择到市级或县级办理,充分满足其就近办理的需求。

       据悉,“市县同权”改革综合运用直接下放、县审市办、服务窗口前移三种方式,进一步扩大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县级办理权限,同时将与市级行政许可相关联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收费等事项一并下放,确保关联事项能在同一层级“一链办理”。

      直接下放是指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实施层级的52项行政许可事项,直接下放到县级实施。对17项市县共有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赋予德城区行政许可权限,实现“区县同权”。

      县审市办是指对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下放和委托的31项行政许可事项,采取县审市办的方式实现“市县同权”,由县级部门行使受理权和实质性审核权,市级部门行使形式审查权后予以批准办理。

       服务窗口前移是指对99项行政许可事项,采取服务窗口前移至德城区的方式实现“市县同权”。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要赋予德城区分局完整的市级行政许可权限,采取服务窗口前移的方式实现“市县同权”。

      在推进“市县同权”改革中,市直有关部门将按照扩权范围及方式,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交由县(市、区)有关部门行使,同时逐项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县级行政许可权限扩权到位。对县审市办、服务窗口前移的相关事项,要积极完善“审核转报件”制度,防止批办脱节,确保审批时限只减不增。同时,将事权承接与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许可权结合起来,对市级已经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事项,原则上由县级行政审批部门承接。


相关链接:“市县同权”行政许可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