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全总和省总工会相关要求,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促进其健康发展。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还范围:全市范围内符合工信部标准的小微企业。依法依规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应先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中进行自测,认定符合小微企业。
二、经费返还的方式和步骤: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采取先交后返的方式。
首先,在“德州工会在线”微信公众号提交本单位基本信息。
然后,向所属县市区工会提交以下资料:
1、《德州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见附件3)
2、缴纳工会经费的完税凭证复印件
3、小程序自测截图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经所属县市区总工会(工会工委)审核认定后,予以全额返还。
附件:
1.《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德州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
4.《各县市区工会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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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小程序自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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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小微企业返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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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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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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