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群众和企业到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有关许可事项提供证明材料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只需准备清单中列明的材料,无需提交清单外的证明材料。8月13日,记者从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了解到,该局公布《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证明事项实施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共涉及到与群众办事创业相关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72项证明事项。只要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办理清单内的政务服务事项就可以“最多跑一次”。
据了解,清单主要涉及办理企业登记、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再生育审批、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食品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教师资格认定、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劳务派遣经营设立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燃气经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取水许可等涉及民生方方面面的多项业务,另外清单还并清晰标注了各个事项的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事指南,明晰了部门责任和办事流程,为加快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供有力支撑。
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大减证便民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优化审批要件和办事条件,对公布的证明事项清单规范办理流程,减少佐证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加大审批服务便民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坚决杜绝变相要求群众提供各类证明的现象,让群众办理许可更加简单、明白、便捷、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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