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德州三部门联合制定《德州市涉企中介服务管理评价暂行办法》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11月18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市发改委、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三部门联合制定了《德州市涉企中介服务管理评价暂行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将意见建议于12月15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市发改委体改科。

该《办法》共7章26条,从行业自律、清单管理、准入管理、考核评价、信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办法》中提到,中介机构原则上要按照本办法制定的服务承诺与时间标准开展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并实施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服务收费应按照物价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的服务收费标准区间执行,不得任意抬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应委托人要求,中介机构实施收费应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协议书应包括委托的事项、签约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收费的方式、收费金额和付款时间等内容。在收费场所显著的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不得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和价格歧视。

健全完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实施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允许所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入“中介超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德州市“中介超市”平台建设,中介平台对中介机构全面开放入驻。入驻由中介机构自主申请、签订入驻协议,并提供社会信用代码等必要的信息。

 通过委托单位测评、行业主管部门考评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日常考核,实现对各中介机构执业的综合动态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五个星级,即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星级越高,信用等级越高。对年度考核结果二星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考核相关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一星的单位,实施信用惩戒。

对出现提供虚假材料入驻中介超市的;与项目单位或其他中介机构相互串通,搞“价格同盟”、联合“轮流坐庄”等不利于公开、公平、公正竞争行为的;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利用执业之便,向利害关系人谋取利益的等8中情形的中介机构,将其列入“黑名单”,从中介超市予以清退,并将失信信息推送至有关信用平台,按照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予以清退的中介机构自清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驻。

电话:2680560

邮箱:fagwtgk@d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