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19日,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消息,日前根据《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开展了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工作。经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自愿申请、相关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对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此次公示共有62家企业,其中,德州市有一家。
据悉,德州机床厂拟入选第四批国家工业认定名单。原德州机床厂的核心物项为六车间厂房、七车间厂房、热处理车间厂房、锅炉房、办公楼;原德州建华铁工厂职工大礼堂、职工食堂;60年代厂职工挖造的防空洞,毛主席纪念像;20世纪40—80年代老机床26件套。
记者了解到,《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颁布,其中提到,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保持遗产格局、结构、样式和风貌特征,确保核心物项不被破坏。遗产格局、结构、样式和风貌特征出现较大改变的应当及时恢复,核心物项如有损毁的应当及时修复。国家工业遗产的利用,应当符合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要求,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科学决策,保持整体风貌,传承工业文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依托国家工业遗产建设工业博物馆,发掘整理各类遗存,完善工业博物馆的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和教育功能。持利用国家工业遗产资源,开发具有生产流程体验、历史人文与科普教育、特色产品推广等功能的工业旅游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打造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工业旅游线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