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11月23日,来自德城区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的消息,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维护银行金融债权安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营造恪守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日前德城区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的通告》。
《通告》中提到,要重点打击以转型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破产、非正常交易等方式恶意逃避、悬空、毁弃金融债务,或以其他方式抽逃资金、隐匿、转移资产,损害金融债权的;通过虚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逃废债务,或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方式逃废债务,损害金融机构债权的;提供虚假贷款资料,或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帮助企业伪造虚假贷款证明材料,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的;以多头开户、转户以及伪造多个账目等方式,蓄意逃避债权金融机构对贷款的监督,致使金融机构贷款本息难以收回的等行为。
企业(个人)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通过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不遵守从业规则、不讲职业道德,造成金融债权损失的,由金融管理部门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法律、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参与、配合企业(个人)逃废金融债务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据悉,为有效打击和遏制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我市5月份印发《德州市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表示,要对重点打击以转型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破产、非正常交易等方式恶意逃避、悬空、毁弃金融债务,或以其他方式抽逃资金、隐匿、转移资产,损害金融债权等12中行为予以重点打击。
同时,要建立逃废金融债务核实机制;加大约谈警示力度;同时要依法严厉打击,公安机关加大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查办力度,实施组织专项行动,对涉嫌骗取贷款、贷款诈犯罪的,依法打击,眼里追究刑事责任,最大限度万户经济损失等;建立诚信企业“白名单”制度,加快推进设备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将生产经营正常、信用良好的优质成长企业纳入“白名单”;推行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依法认定的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且拒不配合、拒不整改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直接责任人,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通过媒体曝光;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个人),要依法依规采取约束和惩戒措施,在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行政许可等环节进行审查并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