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年。这是辉煌的五年,这是奋进的五年,是德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五年,也是各项社会事业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五年,更是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节节攀升的五年。即日起,本报将开设“十三五成就巡礼”专栏,报道这五年来德州经济社会各领域发生的巨大变化及取得的成绩。
病有所医,百姓安心,这是德州的底气。“十三五”期间,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发展,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各项健康指标基本达成预期目标。
截至2019年,我市拥有各类卫生机构5395家,比2015年增长10.6%,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整体水平位进一步提升,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2019年7月,德州市人民医院新门诊大楼正式启用,全市医疗服务能力有了新跨越。
家住陵城区的李大爷今年83岁,虽然平日身子还算硬朗,可李大爷患糖尿病已有十余年了,今年,糖尿病足的症状加重,左脚发黑坏死,医生建议截肢治疗。“现在这手术在家门口的乡镇卫生院就能做,不用往大医院跑,孩子们照顾方便,花钱还少,可真不孬!”6月,刘大爷在糜镇卫生院完成了手术,术后恢复得很不错。
便捷的医疗服务的背后,是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总量的快速增长。截至2019年,我市拥有各类卫生机构5395家,比2015年增长10.6%。其中,三级医院5家(三甲2家),二级医院41家(二甲2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家,乡镇卫生院11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69家,村卫生室4077家。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共28156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4.9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82人,每千人口护士2.36人,较2015年增长26.29%、39.6%和32.58%。
“十三五”期间,我市共创建7家省级示范村卫生室、60家市级示范村卫生室和260家县级示范村卫生室。同时,遴选100名优秀人才到乡镇卫生院任“业务院长”、300名优秀青年医生到薄弱村卫生室任“村级指导医生”,大大增强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今年秋天,市民刘女士突然感到剧烈头痛并呕吐,经德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检查,确诊为颅内动脉瘤,因载瘤动脉为胚胎型大脑后动脉,病情凶险,随时危及生命。幸运的是,神经外科团队秉持着微创治疗理念,在显微镜下精细操作,历经3个小时,成功拆除刘女士颅内的“不定时炸弹”。
德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是市级重点专科,翻开市科室厚厚的病例,一个个“重获新生”的患者记录了诊疗技术进步的历程。此前,不少患者遇到如此危急的情况都会选择到到北京、济南转诊就医,而现在,市民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诊疗服务。
“十三五”期间,德州市人民医院、德州市中医院成功创建三级甲等医院,临邑县人民医院进入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行列。截至2019年,全市拥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省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86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8个。今年6月20日,德州市人民医院还召开了学科建设动员大会,聘请国内知名专家教授作为专业学术导师,并积极选派业务骨干进修学习,进一步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
今年新冠疫情对于德州而言无疑是一次“大考”。疫情期间,以市人民医院为中心的远程会诊中心和区域影像中心与11个县市区定点综合医院全面接入,实现视频、影像数据同步会诊,基于信息化技术的影像分级诊疗局面初步形成。
我市全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信息化建设,已注册互联网医院7家,市中医院微医互联网医院正式获省卫生健康委批准并取得执业牌照,成为我市首家中医互联网医院,百姓可以在网上完成从预约挂号、医疗服务、药房取药到移动支付全流程线上诊疗流程,极大的改善了人民群众就医体验。
妇幼服务质量方面,孕前优生项目实现城乡居民全覆。婚前、孕前、产前、新筛、听筛筛查率分别为78.11%、101.50%、91.35%、100%、98.78%,均在可控范围。2016-2019年,累计宫颈癌检查83.6万人,乳腺癌检查85.8万人,艾梅乙检测产妇数30万人。
(1)健康素质指标。截至2019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68岁,比2015年末提高1.4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27/10万、2.06‰、3.02‰,完成“十三五”预期目标。
(2)健康促进疾病防控指标。截至2019年,成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9%;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0.07%;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67%;高血压患者管理率62.6%;糖尿病患者管理率63.1%;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比2015年降低15.6%。
(3)妇幼健康指标。截至2019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3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3.08%;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98.67%。
(4)医疗服务指标。截至2019年,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11.2天;床位使用率64.02%。
(5)医疗卫生保障指标。截至201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69元;截至2018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3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