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1月7日,记者从“辉煌十三五 奋进新德州”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德州市坚持把重视基层、加强基层、倾斜基层作为抓好民政工作的基本原则,累计支出民政事业费88.26亿元,地方配套39.81亿元。
五年来,全市各乡镇(街道)专职民政工作人员达到450人,村级民政专职协理员配备8118人,增设社会工作岗位434个;13个县市区均已建立县级民政为民综合服务中心,或依托便民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了专门民政服务窗口。建立了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了专门民政服务窗口127个。村(居)设立为民服务站5262个。
五年来,13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100元;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不低于684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66元提高到不低于511元,分别增长128%、208%。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市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26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市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738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自理、半自理和不能自理人员每人每年600元、1800元、6000元执行。
五年来,全市共运营养老机构130处,建成日间照料中心75处、农村幸福院332处;建设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0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80处;全市养老总床位4.1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8张,建成市民大食堂4处;积极推进市级养老示范城项目,投资8亿元,建设床位2000张,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
五年来,我市11处婚姻登记机关均成立婚姻家庭辅导中心,离婚率降低20个百分点。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实现信息化管理,全市有2个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机关,其他全部达到3A级标准。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小组,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万人次,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