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关于切实做好因公因私出国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因公因私出国人员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的》(德指办发〔2020〕46号)、《关于切实加快推进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德指办发〔2020〕48号)文件精神和近期国家、省、市新冠病毒疫苗重点人群接种工作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因公因私出国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通知下:
一、接种人员范围
我县辖区内因公因私将赴境外中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各类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年龄在18-59岁;
②具有齐河县常住人口户籍或在齐河县常住的非齐河县户籍居民,将赴境外执行公务或出国务工、探亲、旅游、上学等人员;
③非孕妇,既往无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无惊厥、癫痫、脑病、精神疾病病史或家族史,无发热,无急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无严重慢性疾病。
二、接种工作原则
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提前预约。
三、组织接种程序
因公出国人员获得批件后,由县外办报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出访团组统一组织相关人员到晏城镇卫生院进行疫苗接种。
因私出国人员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提出新冠疫苗紧急接种申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申请表附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员资质审查备案。县公安局审核同意后,将信息推送县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及定点接种单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晏城镇卫生院(地址附后)进行预约接种。
四、相关证明材料
因私出国人员(出国务工、探亲、旅游、上学等)应提交有效期内的辖区户籍身份证、护照、签证、入学通知书、学生证或劳务派遣合同、聘用合同、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非齐河县户籍人员,需同时提交本县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常住齐河县的证明材料。单位派出因私出国人员,由单位统一收集申报有关资料、集中组织接种疫苗。
五、疫苗采购供应
由县疾控中心负责采购新冠疫苗,并冷链运送至定点接种门诊。接种门诊要建立单独的出入库记录。遇有上级政策或新冠疫苗市场发生变化,将按照新的要求进行调整。
六、定点接种门诊
齐河县晏城街道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
联系电话:5321795;地址:齐河县齐顺大街215号(阳光广场 往西500米路北)
齐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