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行车途中一定要全神贯注,长时间驾车一定要注意休息,避免疲劳驾驶。”这是基本的安全驾驶的常识。近日,德州一名出租车司机在驾车过程中却突然“睡着了”,车辆撞上路边的机非隔离护栏后却驾车离开,结果“饭碗”丢了。
2月17日,春节假期最后一天的早高峰,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铁骑中队民警在湖滨路木材路口路段进行巡逻时,发现路边的机非隔离护栏有7节不同程度的损坏,民警根据现场残留的车辆碎片,初步断定肇事逃逸的车辆为一辆出租车。
经该大队分控中心民警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并通过信息核查比对,最终确定了肇事车辆为鲁NT18XX号牌的出租车,事发时间为凌晨3点36分,驾驶员为邹某某。
该大队办案中队民警快速锁定当事人,并将其带回大队作进一步处理。“万一撞到人怎么办?撞了车不知道下来查看并立即报警吗……”面对民警询问,邹某某道出了实情。
原来,他从16日上午八点出车干活,直到事故发生就没有休息过。为了生计、为了养家,让他不惜透支身体去赚钱。随后,民警调取了该车的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车辆发生事故之前的十几秒钟,邹某某已长时间“闭眼”驾驶,他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该大队依法对驾驶人邹某某处以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同时他的驾驶证被扣12分,意味着今后不能继续驾驶出租车了。在此公安交警部门提醒,行车切勿疲劳驾驶。疲劳驾驶会出现视线模糊、动作呆板、手脚发胀或精力不集中、思考不周全、精神涣散、焦虑等现象,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此外,在路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切莫因侥幸心理选择逃逸,否则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