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4月底,德州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工作集中整治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为有效防范化解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2月17日德州市民政局出台《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工作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将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底,从安全责任缺位问题、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三个不到位”问题、消防安全问题、用电用气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问题等多方面开展集中整治。通过集中整治,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安全工作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在安排责任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科学规范、内容详实、切合实际、可操作可执行;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着重查看隐患排查、风险隐患、安全整治等方面,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形成有效机制。

集中整治行动还将查看预案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预案;应急演练是否到位,有没有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进行应急演练,安全工作培训是否到位等问题。

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查看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相关手续;是否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要求;是否落实在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严禁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的要求;对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在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是否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材;是否制定消防演练、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且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是否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

在用电用气安全问题上,重点查看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燃气安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定期维护保养燃气设施设备;燃气设施使用是否正确;是否无私自拆、移、改动燃气装置,无私自使用燃气热水器、取暖器和其他燃气器具等行为。

集中整治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底结束,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要求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对照整治内容,全面进行拉网式自查核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边查边改、即时整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

届时,市民政局将成立6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对全市所有民政服务机构督查一遍,不漏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