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记者在德州市人社局获悉,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服务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将进一步扩大职称自主评审权限范围,首次在中小学教师系列开展职称自主评价试点。
《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服务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改进职称服务管理权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部分系列职称评审办事机构。由中共德州市委宣传部组建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德州市档案馆组建档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应系列职称评审组织实施工作。
二、扩大职称自主评审权限范围。首次在中小学教师系列开展职称自主评价试点,授权德州市第一中学、德州市第二中学、德州市实验中学组建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本单位相应系列职称评审组织实施工作。
三、探索开展县市区向人才密集型企业下放评审权试点工作。同意德城区在德州天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陵城区在德州恒丰集团、禹城市在山东禹王生态食业有限公司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自主评价试点,授权组建中初级评委会,分别负责本单位相应系列职称评审组织实施工作。
四、扩大开发区特色职称评审试点范围。根据《关于向开发区下放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08号)有关精神,新增组建宁津县经济开发区智能装备制造工程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综合工程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本区域内相应系列职称评审组织实施工作。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加强对评审委员会规范管理工作。要充分认识职称“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意义,转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理流程,减轻专业技术人员负担,确保职称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