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不全”坚决取缔!7月30日起,山东将专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7月30日起,山东将专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7月28日下午,山东省教育厅等三部门最新下发的《关于开展“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指出,对无证无照的,立即责令停止培训活动,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取缔。对有照无证的,立即责令停止办学,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拒不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并取缔。

通知指出,本次活动的整治范围是未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的校外培训机构。该专项整治的时间为一个月,从2021年7月30日至8月30日

通知要求,本次活动要求摸清底数,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深入社区、街道开展摸排,全面摸清校外培训机构底数,逐一建立“证照不全”机构档案,分类登记违规办学、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形成工作台账,做到底清数明。

重点查处无证无照、有照无证机构以“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校外托管”等名义开展非法办学、违规培训行为,责令停止培训活动,并妥善安置学生、清退学费,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对无证无照的应立即责令停止培训活动,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取缔;有照无证的应责令停止办学,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拒不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并取缔。具备办证条件且处于证照办理过程中的机构,不得提前开展教育培训业务,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营业。

对所辖县(市、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将整治情况和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多渠道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对“证照不全”机构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