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统计力量,提升基层统计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做好新形势下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近日,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陵市统计局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在全市承担基层统计职责的机构进一步明确专业技术岗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在乐陵全市基层统计机构中可设立统计中级和基层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通知》明确规定了本次乐陵全市基层统计机构统计中级和基层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适用范围。其中,中级岗位为符合《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高级岗位为在乡镇、街道(市中街道除外)统计机构(或承担基层统计职责的机构)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记者从《通知》中了解到,乐陵全市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全市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比例单列,不占常设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统计中级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聘期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期一般为3至5年,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期一般为3至5年,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期一般不低于5年。在上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聘期内60%以上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越级竞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两年内(含考核基本合格年度)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此外,市级以上统计机构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应聘到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工作,取得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以竞聘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与乡镇(街道)统计机构签订聘用合同,从事基层统计工作。对具有副高级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层统计机构急需且本人自愿到基层工作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可聘用到基层统计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