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9月10日,德州市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信息共享 实现交地即办证》的通知。全面落实“多测合一”、“一窗受理”、“交地即办证”等登记财产改革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企业等主体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纸质材料“零提交”和“不见面审批”。
将登记申请环节前移,企业等主体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后,即可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登记申请。登记申请所需政府供地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权属来源文件,宗地图、界址点坐标等权籍调查材料全部通过局内部共享方式取得。完税凭证通过将首次登记纳入与税务部门“一窗受理”联办事项方式获取。在签订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时,企业可同时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并接受问询。在完成审批登簿后,即时生成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企业可网上查看、下载和使用。需要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免费邮寄送达。企业签订交地确认书可同步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真正实现“交地即办证”。
材料共享方式。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增加由自然资源部门内部产生的企业登记材料共享专区模块,相关科室、单位在涉及登记材料产生后,应及时扫描上传材料企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共享专区。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推出更多更有效的便民利企措施,不断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获得感和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