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11月24日,德州市“办实事 惠民生”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第三场发布活动举行,德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市“老有所养、弱有所扶”活动中重点民生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民生兜底保障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困难群众福祉水平,5月份,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自2021年1月起,全面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
据介绍,全市各类困难群体共有150394人,其中包括:3103名城市低保对象,标准每人每月755元;49378名农村低保对象,标准每人每月565元;24913名城乡特困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13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815元;73000名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每人每月160元,三、四级每人每月13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每人每月140元,二级每人每月120元。
目前,全市1576名孤困儿童,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194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1540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108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执行。民政服务对象救助保障标准全部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免审秒办”。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救助流程再造,由原来的当事人主动申请变为部门间数据核对,主动发现符合条件的人员,实现了补贴发放“免审秒办”。2021年4月22日起,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运用社会大救助体系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实时对接、业务“跨省通办”、资金及时发放。
创新关爱孤困儿童措施。6月,市民政局向省民政厅申报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试点,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目前已对47名人员发放了助学金。对全市1316名孤困儿童实行市县乡民政干部“一对一、手牵手”的关爱帮扶,打造孤困儿童“物资帮扶+精神引领+心理疏导”的“德关爱”品牌。全市构建了以乡镇儿童督导员135名、村居儿童主任8234名为主体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开展“暖冬行动”。联系爱心企业为全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羽绒服、棉被等过冬物资。活动开展以来共链接慈善物资折合人民币650余万元,目前已全部发放至困难群众手中。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城市低保对象、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每户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每户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城乡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按每人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单独发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