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您好,请出示您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为巩固前期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辖区交通秩序、提高城区通行效率、增强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推动辖区内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早日清零,11月24日,德城区多警种联勤联动,集中开展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整治工作,同时,开出了自实行限行管理以来第一张罚单。
“由于您没考取电动三四轮车驾驶着,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我们将对您做出相应处罚。”上午9时许,德州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一大队四中队队长常振鲁对无证驾驶者做出罚款200元并暂扣车辆的处罚。
记者在德城区东来顺路口看到,现场执勤人员利用等候红灯的时间,对来车方向的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引导至“劝导查扣区”,进行劝导登记、查扣移交或现场处罚。“没有挂牌的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不得在限行区域内行驶...........”在东风西路,一辆违规电动三轮车因为前期已粘贴二维码,车主已知晓相关政策,再次违规上路,进行了查扣移交。
10时许,一辆电动三轮车从北向南驶来,并没有悬挂电动三四轮车牌照。在交警询问中,起初该驾驶员称自己有电动三四轮车驾驶证,后来听说要扣12分、重新学习科目一时,驾驶员连忙“反悔”,又声称自己没有驾驶证,最终民警通过人脸识别核实到该驾驶员具有电动三四轮车驾驶证。“不能登记上牌,也就意味着车辆安全性能、设计要求都达不到国家统一标准,存在着诸多交通安全隐患,一旦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常振鲁说到。最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以“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对其做出扣12分、罚款2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行动中,共查扣移交13辆,登记劝导57辆。目前,中心城区电动车综合治理已从宣传劝导为主转为执法整治阶段。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全力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