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征收322亩!德城区发布杨庄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征收补偿方案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11月25日,记者从德城区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完善城市功能,德城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杨庄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涉及土地约322亩,地上房屋(含简易房屋)共约55081平方米。

据了解,征收范围包块对东至崇德八大道,南至杨庄河,西至崇德七大道,北至德州应用技术研究院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以房屋征收范围红线为准)实施征收。

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和用途,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权属证书、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不 动产权证》、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充分证据证明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登记簿为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的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被征收房屋的实际价格由选定的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进行评估确定。

征收范围公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和土地,不得进行下列活动: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进行分户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其他行为。任何因被征收人的行为造成的征收补偿的增加,增加部分房屋征收部门不予认可,不予补偿。

电子邮箱:gl3365343005@163.com

联系电话:17615958505、17615958508

征求意见期限: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2日

相关补偿标准:

(1)搬迁费:按有证房屋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计发,一次性给予补偿。搬迁费不足1000元/户的,按1000元/户 计发。

(2)设备设施移装补偿费:有线电视移装费200元/户、 电话移机费50元/部、空调移装费300元/台、网络移装费180 元/套、太阳能移装费1000元/台、摄像头150元/个给予补偿, 据实计算。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对正在经营业户,按照被 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