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将开展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 重点投向重大基础设施和项目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为进一步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德州市政府出台文件,将开展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投资范围将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以及“四新”“四化”领域,围绕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产业“三三倍增”计划,重点投向市委、市政府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领域,后续经营具有盈利性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产业转型升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区域布局调整项目。

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是以实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规划为目的,由政府授权的部门作为投资主体,通过市场化遴选项目管理方式,对被扶持企业(项目)实施的财政资金阶段性持股、适时退出活动。通过阶段性持有股权、适时退出获得合理回报,实现财政资金的良性循环、保值增值,财政资金投资本金及收益用于产业发展的再投入。

市、县两级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的专项资金,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实施股权投资。对企业的财政奖补资金,除特殊情况外,积极探索实施股权投资方式,变无偿拨款为资本金注入,变“奖补”为股权。中央、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根据中央、省相应资金管理制度确定可否实施股权投资管理。

该工作将采取“先试点、再逐步推开”的方式,持续推进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2022年,参照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目分类,市级先行选择直接服务经济发展且后续经营具有盈利性的部分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少于30%)开展试点,遴选专业机构作为受托管理机构承担试点任务。相关部门应健全完善适用于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管理的综合性管理制度及配套办法。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项目。2023年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提高资金比例。根据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适时修改完善股权投资管理相关制度,逐步形成涵盖投前、投后、退出等各个阶段,管理办法齐全、操作规程完备的政策体系,推动在更多领域实施股权投资管理,实现财政资金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