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着力健全全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体系,做好天然气应急调峰工作,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要求,合理有序安排下游用户安全平稳供气,最大限度降低天然气供应短缺对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根据预案,我市按照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最大程度降低紧急状态下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其中,明确了全市天然气供应保障按用户性质优先保障供应顺序为: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用气;居民集中采暖用气,有计划、有合同的居民“煤改气”用气;公共服务设施(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校、职工食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用气;城市公交车、出租车、载客汽车、环卫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且无替代燃料的公共运输车辆;停供可能导致设备严重损坏的重点工业企业的安全负荷;其他需要优先保障的用气对象。
同时,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原则上重点限制这些用气:天然气利用政策中明确限制类项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其他高能耗、高排放企业。
该预案适用于全市因上游限气或突发事件等原因引起的供气量不足造成天然气供需失衡,供气量、供气压力无法满足天然气市场下游用户基本需求等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情况。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参照执行。
此外,我市成立德州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指挥部(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天然气紧缺事件下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支持有关地方政府开展应对工作。依据气源供应紧张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将天然气供需失衡事件级别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采用I级、II级、III级预警实时监测(I级为最高级别),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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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响应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应急指挥部针对天然气供需失衡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及时根据分级和属地原则实施相应的响应和应急处置。
Ι级应急响应
立即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满足居民生活、集中供热、居民“煤改气”用气需求,尽量满足公服设施和天然气汽车的用气需求。
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相应减少或停止各类公建用户、不可中断工业用户、一般工业用户等的用气供应,停止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节能环保政策企业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用气供应。
Ⅱ级应急响应
立即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满足居民生活、集中供热、居民“煤改气”用气、公服设施用气需求,尽量满足天然气汽车和公建用户用气、不可中断工业用户的用气供应。
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相应减少或停止一般工业用户,停止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节能环保政策企业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用气供应。
Ⅲ级应急响应
立即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满足居民生活、集中供热、居民“煤改气”用气、公服设施、天然气汽车用气和公建用户、不可中断工业用户需求需求,尽量保障一般工业用户的用气需求。
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相应减少或停止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节能环保政策企业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用气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