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表彰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100个集体“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00名同志“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个人”称号。德州6个集体和5名个人榜上有名。
其中,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乐陵分局、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平原县交通运输局、庆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称号。
乐陵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艳,宁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闫云军,平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一级主任科员刘书青,武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县网络保障中心主任王玉磊,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科科长、夏津县委宣传部四级主任科员赵永翔获得“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