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3月13日,临邑县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2022年春节将至,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改善和提升空气质量,1月12日,临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发布有关事宜通告。内容如下:

一、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在全县范围内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2022年1月21日前,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导已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商家将未销售的烟花爆竹及时收回,不得继续储存。

三、各乡镇(街道)、社区要合理设置烟花爆竹置换回收点,采取以物换物的方式,妥善开展群众已购置烟花爆竹置换、回收工作。

四、县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五、对阻碍执法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六、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均有权劝阻,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2345 。

非法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