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这就意味着,11月1日起,“小电驴”迎来新国标。这次出台、修订的内容主要涉及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电气安全要求、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等三方面。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标继续沿用了2019年出台的“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规定。连日来,记者走访德州城区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发现,目前市面上在售车辆都是库存车,并没有11月后生产的新车。对于新规的出台,有商家表示,接下来新进货的电动自行车出厂即受限,将不能“解限速”,也就是说时速不能超过25公里。
11月3日,记者来到位于德城区解放南大道的电动自行车市场,这里汇聚了“小刀”“雅迪”“爱玛”“小牛”“台铃”等众多品牌,恰逢周末,现场不少市民正在选购心仪的电动车。
家住德城区的市民徐女士打算用“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一辆新电动车,接送孩子使用。“两个人坐,想要个动力强劲的。”一家店主得知徐女士的需求后,为她推荐了一款速度能达到40迈,续航7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并表示像她这样的电动自行车以后就买不到了,接下来生产新国标的最高时速只能达到25公里。
“这30多辆车是库存,现在还有折扣。下一批新货要执行新国标,速度只有25公里每小时,后座还不能加储藏箱,大功率的电动车也没有了。”店主说,“以后出厂就限制了,电机有保护机制,被锁住了,不能再‘解限速’。”
记者咨询了多家店铺,由于11月1日后生产的新车还未到货,很多店主对能否解限速一事表示还不确定。也有店主表示,现在店里超过25公里每小时的是电动摩托车,要有驾照才能上牌。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车速最高不能超过25千米每小时;整车的重量包含电瓶在内不能超过55千克;电动车的电机功率方面不能超过400瓦;电动车的电瓶标定的电压小于等于48伏;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有脚踏骑行功能,也就是必须要有脚蹬子;电动自行车必须经过3C认证等规定。
采访过程中,对于限速一事,市民有不同的看法,有支持者,也有人认为25千米/时的速度有些低了。
多数市民认为限速是有必要的,如今,一些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狂飙”,非常不安全。“尤其是一些外卖员,骑行速度特别快,从我身边过去我都觉得害怕。”市民小于说。
也有市民持反对意见。“平时上下班路程比较远,25千米/时的速度要骑一个小时,效率就会变低。”家住德城区时代花园的市民赵女士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19年4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有商家表示,新国标实施后的首批电动车就做出了禁止改装的装置,使商家不能解限速。
据业内人士介绍,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也专门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等3个方面提出防篡改要求,这样就把改速“后门”封死了。推行的“一车一池一充一码”,更是从出厂源头实现限速。
根据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增的有两项——电动机额定转速下空载反电动势、电感值差异系数。当这两个参数被限制后,即便油门拧死,电动机功率拉满,输入最高电压,最高车速也无法超过25公里/小时。
小小电动自行车,事关民众切身利益,需要多部门协同努力,维护良好市场秩序。11月4日,记者从德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4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截至10月底,我市已开展电动自行车检查5291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2529家次,立案查办违法案件73件,重点对电动自行车非法拆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与此同时,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在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行动,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依法严厉查处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为广大消费者购买安全、可靠、性能优良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保驾护航。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提示广大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产品质量法定责任和义务,在售车辆合格证明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应与售卖车辆一致并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杜绝非法改装、拼装、更换不符合要求零部件;电动自行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电商销售者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应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质量安全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售后“三包”责任,及时妥善处置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同时,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是否具有合格证明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合格证明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应与售卖车辆一致并标称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要主动索取并妥善保管购货凭证、服务单据。自觉抵制拼装车、改装车,禁止更换大容量电池、拆改动电气线路、拆除限速装置,勿随意对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雨篷等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