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调整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日前,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今年7月起,规范调整长期护理服务类型、基金支付政策及居家护理服务项目。

《通知》明确,自2025年7月起,选择居家护理服务的重度失能人员,调整基本生活照料补贴标准,其中:参保职工由30元/日调整为20元/日,参保居民由7元/日调整为4元/日。同时,重度失能人员居家护理上门服务支付限额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参保职工600元、参保居民400元。

此外,选择社区护理的重度失能人员基金支付标准(含基本生活照料补贴标准)暂与居家护理人员一致,其中,生活护理项目、专业护理项目参照居家上门护理服务标准,由护理服务机构与失能人员或家属协商确定后,按协议定期提供。日照料时间不少于6小时,基金日支付限额40元,每月基金支付以实际发生天数据实结算,最高限额为参保职工600元、参保居民400元。

在居家护理服务项目方面,调整“德康安护”套餐内容。将“协助按摩腹部”、“肢体按摩/推拿”项目纳入必选项,必选项目数量由8项增加为10项。同步调整“德康安护”套餐自选项数量。失能人员在选定“德康安护”相关护理套餐并享受服务后,需要变更护理套餐的,可于每月月底前与定点机构协商申请变更,由定点机构向辖区医保经办机构或承办商业保险公司备案后,次月按变更后的护理套餐享受待遇。

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