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炸街”“非法改装”,严查!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近日,德州公安交警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行动,查封涉案电动车销售网点,现场查扣6辆非法改装电动车、1辆摩托车、10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以及大量非法加装改装装置。交警提醒,若发现非法改装门店、“飙车炸街”线索或未成年人非法驾驶改装车辆,请立即拨打122举报。

这次行动源于一起因非法改装引发的亡人交通事故。3月31日0时49分,德城区东地路,一辆非法改装的电动二轮车,以约65km/h的速度(远超国标25km/h限速)快速行驶,与人力三轮车相撞,该起事故造成三轮车骑行人抢救无效死亡。最终,电动车骑行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羁押,等待法律审判。

德州交警以“3・31”事故为突破口,历时3个月开展电动自行车溯源调查。6月26日联合执法行动中,市场监管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规,严查门店资质与配件合规性。德州公安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条例,现场查扣非法改装车辆,重点追溯“飙车炸街”及未成年人违法使用线索。

“部分经销商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将电动自行车速度解码、非法改装、搭载超规格蓄电池后进行销售,导致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安全风险增大,甚至引发交通事故,不但给使用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伤害,自身也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经过联合执法,相关销售网点被依法查封,涉案物品查扣,斩断了非法改装的利益链条。”警方提醒,德州公安交警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强化打击处理,源头防范风险,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维修商守法经营,不要等到坐上被告席才追悔莫及。

在此,德州公安交警也向广大市民发出呼吁:拒绝非法改装,远离速度陷阱;抵制“炸街”扰民,还城市宁静;守护未成年人,筑牢安全防线。


延伸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销售非法改拼装电动车金额超5万元,将面临刑事处罚;《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明确禁止改装动力装置等行为,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需对改装车辆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一旦事故发生,销售商将面临民事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