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次“履历”让人震惊!德州涉酒驾驶“钉子户”又又又被查了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一次酒驾被查获,多数“酒司机”都会幡然醒悟。可偏偏有人不长记性,一而再再而三凭一己之力,成了名副其实的酒驾“钉子户”。近日,德州交警就查获了一名屡犯不改的驾驶人,而且这已是他第八次涉酒驾驶被查。 

 

近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在辖区开展醉驾集中查处行动时,一辆白色私家车闯卡企图躲避检查,不料被前方执勤民警拦停。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刘某某酒气很重,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05mg/100ml,随后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检测结果为114.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通过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驾驶员刘某某“不简单”,其在2015年至2022年期间,竟然有7次酒醉驾被查处的记录。其中,2022年就被查到过3次。

第一次:2015年6月15日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检测数值为20mg/100ml。

处罚: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

第二次:2016年3月28日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检测数值为43mg/100ml

处罚: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以行政拘留

第三次:2019年1月3日

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检结果为87.1mg/100ml。

处罚:犯危险驾驶罪,被处以拘役2个月,罚金6000元。

第四次:2020年10月22日

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检结果为189.9mg/100ml

处罚:犯危险驾驶罪,被处以拘役3个月,罚金8000元。

第五次:2022年5月7日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检测数值为64mg/100ml;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处罚: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

第六次:2022年5月24日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检测数值为38mg/100ml;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处罚: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

第七次:2022年10月1日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检测数值为25mg/100ml;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处罚: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

此次,已是他第八次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刘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处以拘役5个月10日,并处罚金11000元的处罚

在此,德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推杯换盏之间请牢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饮酒后,驾车前,要算清“人生五笔账”:自由账、经济账、家庭账、社会账、前途账,任何一笔的代价,都远超一场酒局。   

延伸阅读
酒驾与醉驾的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酒后驾驶(≥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暂扣驾照6个月。

醉酒驾驶(≥80mg/100ml):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再次饮酒驾驶:处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