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来了!老旧小区、城中村、老旧街区将有大变化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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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印发了《德州市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12月19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苏振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哈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颜伟出席,介绍《办法》的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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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更新是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提升城市品质内涵的关键举措,关乎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市民切身利益。为全面落实国家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破解我市城市发展中存在的基础设施老化、空间利用低效、公共服务短板等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德州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本《办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于2025年12月3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一是总则部分,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城市更新定义、总体目标,确立了市级统筹、部门联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等基本原则,划定了2025年、2027年、2030年三个阶段的工作节点。

  二是主要任务部分,聚焦片区综合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服务功能完善、完整社区建设、城市空间品质提升、历史文化保护六大重点,明确了“留、改、拆”并举的实施路径,涵盖老旧小区改造、管线更新、便民设施配套等民生关切。

  三是工作职责部分,明确了市委、市政府统筹协调,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体责任,以及住建、自然资源、发改、财政等部门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专家库提供专业支撑。

  四是项目实施部分,规范了实施主体确定、规划编制、项目库管理、年度计划制定等流程,强调以城市体检为基础,保障项目科学有序推进。

  五是支持政策部分,从审批优化、税费减免、资金奖补、技术创新等方面提供保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

  六是附则部分,明确《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同时废止2021年的旧版实施办法。

  《办法》的出台,是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重要举措,为我市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系统性、规范性的政策遵循,为努力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新德州奠定坚定基础。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牵头抓好《办法》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答记者问

  请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考量。


哈勇

  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传统城市开发模式面临诸多挑战:部分片区老旧街区、城中村基础设施老化,管线杂乱、停车难等问题突出;城市空间利用效率不高,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不均衡;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协调性有待加强。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综合竞争力。

  出台本《办法》,核心考量有三点:一是落实国家和省战略部署,响应“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要求,主动适应城市发展新阶段的新需求;二是破解我市城市发展痛点,通过系统化、制度化的安排,统筹解决老旧设施改造、空间优化、服务提升等突出问题;三是构建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变过去“大拆大建”的开发方式,建立“整治提升、改建完善、拆除重建”相结合的更新路径,兼顾民生改善、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最终实现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的目标,让城市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市民。


  与2021年的旧版实施办法相比,新版《办法》有哪些突出变化和创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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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振林

  相较于2021年的旧版办法,新版《办法》在总结前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方面优化升级,核心创新点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体系更完善。构建了“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职责分工—项目实施—支持政策”的完整框架,明确了“1+N+X”政策支持体系建设要求,让城市更新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任务更聚焦。新增“完整社区建设”“城市空间品质提升”等重点任务,细化了老旧小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海绵设施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前置机制等具体要求,更贴合当前民生需求和城市发展导向。三是机制更灵活。强调“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鼓励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参与投资建设,支持各类企业转型为专业化更新主体,通过跨区域平衡、多项目捆绑等方式保障项目可持续。四是参与更广泛。专门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明确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调动市民参与城市更新的积极性,让更新工作真正贴合民意。


  城市更新的重点任务涵盖多个方面,请问哪些是当前德州城市更新的核心发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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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伟

  结合我市实际,当前城市更新将重点聚焦3大核心领域,确保工作精准发力、取得实效。

  第一,聚焦片区综合改造。这是城市更新的重中之重,我们将以老旧街区厂区、城中村为重点,“留、改、拆”并举推进。一方面,加快实施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城中村项目,整治老旧小区管线,支持加装电梯、完善停车和充电设施;另一方面,盘活存量低效用地,鼓励市场化改造,同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和危房治理,建设高品质住宅。

  第二,聚焦基础设施提质。聚焦“安全”和“便捷”两大关键词,持续排查整治水、气、热、电、通信等风险隐患,统筹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完善城市交通网,发展绿色慢行交通,加快停车设施建设,推动火车站周边联动改造,促进职住平衡;打造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生命线基础数据平台,提升城市韧性。

  第三,聚焦公共服务短板。优先利用闲置房屋和低效用地,补齐老、幼、医、体、文等民生服务设施短板,健全多层级公共服务网络。重点推进完整社区建设,科学设置嵌入式服务设施,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同时稳步建设“平急两用”公共设施、应急避难场所等,让市民生活更便利、更安心。


  城市更新项目投资大、周期长,请问在资金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支持措施?


苏振林

  资金保障是城市更新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办法》明确了“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支持体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财政资金引导。市、县(市、区)财政统筹保障城市更新相关工作经费,指导实施主体制定资金平衡方案;对具有示范效应的项目,按示范效应大小给予财政资金奖补,同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上级资金支持。

  二是社会资本参与。鼓励通过政府直接投资、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支持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发挥主力军作用,投资、建设、运营城市更新项目;引导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建设运维等企业转型为专业化更新主体,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三是税费政策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依法依规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减轻项目实施成本。

  四是审批服务优化。市级相关部门简化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建设、融资等审批手续,缩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对重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在土地供应、资源配给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保障项目快速落地、高效推进。


  城市更新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请问如何保障公众在更新过程中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颜伟

  城市更新的核心是“以人民为中心”,《办法》专门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确保市民全程参与、全程监督。

  一是事前征询意愿。在编制城市更新片区(单元)策划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前,实施主体须开展现状调查和更新意愿征询,广泛听取辖区居民、商户、企业等相关方的意见,对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项目优先推进,对分歧较大的项目充分论证、优化调整。

  二是事中公开透明。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等重要信息,通过政府网站、街道公告、社区微信群等渠道,及时公开。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向公众通报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公众提出的合理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和采纳。

  三是事后接受评价。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桥梁纽带作用,调动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的积极性,引导市民参与项目后期运营管理和效果评价。建立反馈机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公众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城市更新成果真正符合市民需求。

  此外,还积极鼓励规划师、设计师等专业人员参与城市更新技术服务,为公众提供专业咨询,让公众参与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请问《办法》实施后,预计将给德州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带来哪些具体变化?


颜伟

  《办法》实施后,将从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2个层面带来一系列积极变化,核心体现在4个方面:

  一是居住环境更舒适。通过老旧小区、城中村、老旧街区改造,停车、充电、消防等配套设施不断完善,适老化、适儿化改造逐步推进,D级危房能够及时拆除改造,C级危房得到妥善治理,居民居住条件和安全显著提升。完整社区建设让托育、养老、医疗等服务更便捷,“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覆盖更广。

  二是城市功能更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持续优化,道路拥堵、停车难等问题得到缓解;水、气、热、电等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增强,城市绿地、口袋公园等公共空间不断增加,建筑立面、景观照明等品质提升,市民休闲娱乐的场所更多、环境更美。

  三是城市品质更彰显。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等承载城市记忆的载体被妥善修缮利用,老地名、传统风貌得以延续;绿色低碳、智能技术广泛应用,城市更具韧性和智慧。

  四是生活体验更安心。“平急两用”公共设施、应急避难场所等防灾工程逐步完善,公共服务网络更健全,市民就医、就学等需求得到更好满足,生活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