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为打通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双向流动渠道,构建多元贯通培养体系,德州市正式印发《德州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明确结对办学、互转条件、办理流程、学分互认等全链条规范,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提供制度保障。
细则遵循自主自愿、双向流动、学分互认原则,由各县(市、区)教体局统筹确定普职结对学校,每组结对学校每年中职转高中计划原则上不超过50人。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结对,实施方案经审批后落地执行,从源头规范招生与培养管理。
在互转条件上,中职转高中严格限定同县域、中职一年级全日制学籍且具备德州中考成绩,仅可在高一两学期期末申请,通过职普融通考核方可转入。高中转中职面向全市高一至高二上学期学生开放,每名学生仅限转学一次,须转入三年制中职专业,不得进入五年制及“3+4”贯通培养班,在中职实际学习时长不少于一年半,转入前由接收中职组织综合素质与适配性考核。
在办理流程上,中职转高中于每年5月、11月发布通知,明确空余学位、报名条件、申请材料、考核时间及方式、公示要求等信息,学生限报一所结对高中,经中职推荐、高中语数外三科考核,原则上,录取学生三科总成绩不低于该高中学校三科总成绩排名的95%,经多级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学籍变更。高中转中职于6月、12月申请,由中职组织适配性考核,合格后注册中职学籍,同步注销高中学籍。
细则同步强化运行管理与保障机制。各结对学校需结合融通育人要求,制定针对性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各阶段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结对校按相同直认、相近可认落实学分互认,避免重复学习,缺修课程由转入校安排补学。学籍管理坚持人籍一致,严禁双重学籍与空挂学籍。教育部门建立监管与追责机制,严查违规办学、超计划招生等行为,确保公平公正。
此外,德州将搭建跨校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师资、课程、实训设施共建共享;建立学生成长跟踪档案,每年形成发展报告,动态优化育人模式。同时整合普高优质学科资源与中职实训资源,搭建涵盖课程、师资、实训场地等模块的共享平台,打破校际壁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德州全域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