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申请公租房要跑好几趟,材料一大堆,现在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方便太多了。”近日,德州市出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对原有制度进行全面修订。新办法在保障范围、审核流程、租后管理、退出机制等方面作出多项优化调整,推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从“有没有”向“好不好”高质量转型。
新办法在原有保障对象基础上,明确提出探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这意味着,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自由职业者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均可依规申请公租房,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红利。
“当前灵活就业群体规模持续扩大,保障政策需要紧跟时代发展、贴合民生需求。”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新就业无房职工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时长不超过36个月,补贴期满后,申请人如符合其他保障条件,可继续申请,有效避免住房保障“断档”问题。
新办法明确,公租房审核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大幅提升审批效率。
在落地实践中,德州市全面打造公租房“线上全域通办、线下就近能办、材料极简快办”服务体系,审批时限整体压缩33%,申请材料精简60%。同时,将“公租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和“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两个事项整合合并,实现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
“以前办理公租房业务要来回跑腿、流程繁琐,现在手机上就能申请,方便多了。”一位正在办理业务的市民说道。
新办法进一步细化租金减免惠民政策:低保、特困家庭在保障面积范围内免缴租金;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中的城镇低保家庭,实行租金全额减免,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还可申请物业服务费减免,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生活负担。
新政更具人性化的是,办法首次明确规定:承租人因就业变动、子女就学、出行不便等合理原因需要调整居住位置的,可申请互换住房或调换空置房。该条款精准回应了公租房承租人的实际诉求,填补了以往制度空白,让住房保障更暖心、更便民。
新办法清晰区分“退回”与“腾退”两种情形,分别对接规范处置流程与司法路径,大幅提升公租房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有限的保障资源通过良性流转,能够精准惠及更多住房困难家庭。
目前,德州市持有政府投资公租房1.76万套,年均为1600余户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特困、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依申请应保尽保。
此外,德州市在全省率先打通公租房管理系统与公积金业务系统数据互通,上线公租房“无感缴租”便民服务。一系列创新举措,筑牢了德州“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助力城市住房保障从“住有所居”稳步向“住有宜居”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