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紧盯食品安全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旨在督促广大经营主体以案为鉴、依法合规经营。
对普通食品进行功效宣传
2026年7月,禹城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禹城市某经营店赠送的几样产品宣传有降糖、降血脂、降血压的作用。经查,该店主要销售含磁块床垫,今年6月采购了什锦果蔬酸奶燕麦片、活性肽芹菜籽粉等产品,用以赠送给到店签到一定次数的客户,以吸引人气。以上产品都是普通食品,但是当事人为了吸引老年客户群体进店,宣传其拥有保健功效。禹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3月,武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养生店宣传普通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在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及易使推销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同时,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武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4月,平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母婴店销售的某品牌营养餐系列食品(共五色:黄粮、黑粮、白粮、绿粮、红粮),产品包装标注为“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属于普通食品。但当事人在货架上张贴彩色宣传卡片,分别宣称“绿粮,护肝、清火明目”“红粮,滋心、补铁生血”“黄粮,健脾、开胃消食”等功效,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平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5月,天衢新区综合执法部接到举报,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东平台开设店铺销售的“二元一菌成人减塑便秘脂科学管理瘦身减肥”商品,涉嫌虚假宣传。经查,当事人在京东店铺“某实验室旗舰店”销售“二元一菌成人减塑便秘脂科学管理瘦身减肥”商品,将普通食品宣传为具备“瘦身减肥”功效的减肥产品,对普通食品进行功效宣传,误导消费者。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仅能证明该产品为检验合格的普通食品,并没有材料支持“瘦身减肥”。天衢新区综合执法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擅自发布虚假或违法广告
2026年4月,临邑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临邑县某便民工作室门口有一台制水机,经营饮用水,制水机上面标注有“小分子富氢水”,旁边广告牌标注“专利模块制氢纳米溶氢、PEM质子交换膜技术”等,现场宣传册中也含有“多重净化,专利模块制氢、纳米溶氢、高压缩氧技术”等内容。经查,上述宣传内容不属实,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临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3月,德城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某抖音账号发布的“福豆安纳豆红曲片”保健食品广告,涉嫌未经审查擅自发布,且广告内容涉及专利但未标注专利号,并含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宣传用语。经查,当事人经营的“福豆安纳豆红曲片”为依法获批的保健食品,持有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其宣传内容中提及的“本草纲目新品、小蓝帽纳豆红曲片,拥有四项专利技术,是专属血管清道夫,可清理血管垃圾、促进血液循环、调理血液粘稠、靶向清理动脉斑块”,其中四项专利技术真实有效,但广告中未标注对应专利号。同时,当事人在未取得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发布涉案广告,且广告内容含有“清理血管”“疏通斑块”“调理血液”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宣传用语,超出保健食品合法宣传范围。德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