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砍头”指将乔木树冠一次性截除,是我市城市绿化养护明令禁止的行为。《德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树木修剪技术标准进行树木修剪,不得去除树冠;第二十五条规定,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去除树冠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处每株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树木树冠是光合作用核心,随意截头,极易造成树势衰弱、病虫害入侵,缩短树木寿命。当前,老旧小区改造、道路绿化养护管理中,个别物业、施工单位采取简单粗暴截冠方式,既破坏城市景观,也触碰法规红线。
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提醒:树木修剪应及时清理枯枝、病弱枝、过密枝,根据实际可适当短截,保留自然树冠形态。规范修剪不是简单“剃头”,科学养护背后还有更多的树木生长的专业知识。


断头树
不少人误以为大树“砍头”是正常养护,实则对树木伤害极大。树冠被截除后,树木失去主要光合器官,养分供给不足,树体抵抗力大幅下降,极易滋生蛀干害虫,后期易出现枝干腐烂、风折倒伏等安全隐患。截头后萌发的新枝长势弱、结构乱,后期管护成本更高,城市生态景观也遭到永久性破坏。
科学修剪不等于重截。规范养护以疏剪为主,保留主干与原有树冠骨架,对于影响交通管线的枝条,可适度短截。绿化养护单位、物业、建设单位要树立科学绿化理念,摒弃“一剪了之”粗放模式。改造项目涉及树木修剪,应由专业人员现场研判,按技术方案实施,守住生态底线。守护树木不能只靠技术规范,更需要多方协同监管群众共同参与。


保护城市大树,制止违规“砍头”,需要主管部门、管护单位、市民群众共同参与。城管绿化部门将持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聚焦小区物业、施工工地、道路绿化等重点场景,对去除树冠等毁绿行为及时立案查处,以案释法,压实管护主体责任。
养护单位要切实落实绿化保护主体责任,规范树木修剪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前,需做好树木保护方案,坚决杜绝粗暴截冠的简单化作业模式。城市绿荫,人人守护。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在此呼吁:争做绿化监督员,发现大树违规“砍头”等毁绿破绿行为,及时反馈举报。
大家要共同抵制毁绿行为,守护德州城市绿荫,携手共建生态宜居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