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11月7日上午9时,随着庄严的法槌敲响,德州中院对一起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同步直播。
该案系德州辖区内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诉讼,德州中院由三名法官、四名具有专业知识的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共同开庭审理。
2017年2月至11月,李某飞网购“桑唐竹解第二代胶囊”并加价卖与李某文,销售数量为49箱,980大盒,销售金额为136200元。之后,李某文再加价销售给不特定消费者。经检测,“桑唐竹解第二代胶囊”含有药品苯乙双胍、格列本脲成分,系有毒、有害食品。
2018年8月31日,武城法院对李某飞、李某文判处刑罚并处罚金。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李某飞、李某文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不特定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李某飞、李某文消除危险,在国家级主流媒体上发布警示公告,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连带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作为起诉人提起本案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被告的行为是否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被告人、辩护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意见。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