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建亭主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赵艺丁就市长候选人情况作了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洪祥、钟玲、周玉刚、陈璞平、冯如胜,秘书长孟祥春出席。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任命杨洪涛为德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杨洪涛为德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接受有关人员辞去职务的请求。根据有关规定,杨洪涛进行了宪法宣誓。
杨洪涛表示,将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尽职尽责,接续奋斗,实实在在的对党忠诚,实实在在的干事创业,实实在在的为民谋利,实实在在的做人从政。不务虚功,不图虚名,把发展德州经济、造福德州百姓的责任,时刻装在心里,扛在肩上。
着力提高站位、把牢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推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担当作为、锐意进取,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推动德州高质量发展;不忘初心、勤政为民,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为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生活;依法行政、秉公用权,自觉接受监督,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心怀敬畏、严守纪律,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打造为民务实、团结干事、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的政府班子。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进取精神,以恪尽职守、夙夜在公的工作状态,全身心投入到推动德州发展的各项事业中。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8号)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德州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任命:
杨洪涛为德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10日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杨洪涛代理德州市人民政府
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9年12月10日德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德州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杨洪涛代理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