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新西兰一个在德州,夫妻俩“隔空离婚”!德州互联网法庭审理跨国离婚案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8月23日下午,德城区法院第三审判庭内正在开庭。与其他庭审不同的是,这次被告席是空的,法官正对面是一面显示屏,通过该院的互联网法庭,被告正坐在远在新西兰家中的电脑面前,用视频的方式参与庭审。

    原告魏某与被告郭某于2012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子,而后郭某因故带孩子与丈夫分居两地。2014年,郭某因身体原因需手术治疗,无法照顾孩子,遂将孩子送回父亲魏某身边。随后郭某出国生活,夫妻二人长期分居,感情日渐淡薄。2018年,魏某提出离婚,并要求获得儿子的抚养权。

    法官助理张晓红辗转联系到了郭某,郭某表示自己实在是无法返回国内参与开庭,同时声明同意离婚,但身为孩子的母亲,坚决不想放弃抚养权。

    经过和原、被告双方及该院技术人员多次沟通,最终确定了此次案件通过该院新建成的互联网法庭,采用视频开庭的形式进行审理,这样,远在新西兰的郭某也可以当庭主张自己的权利。考虑到时差问题,在与郭某商量后,开庭时间定在了下午2点半。

    庭审过程中,远在新西兰的郭某通过扫描法官助理张晓红为其发送的二维码,登录智慧法庭综合支撑平台,进入庭审,通过互联网视频庭审系统,与法庭的审判员、原告及代理人等“隔空对话”,同时郭某也可以直接看到庭审笔录。庭审过程录音录像同步进行,并刻录成盘作为证据存入档案。

    庭审中,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高质量的音频视频传输完全实现了无障碍沟通,庭审过程中进行的问答如同“面对面”的交流,当事人双方均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最终,根据庭审结果,综合各方面的考虑,主审法官袁冬梅当庭宣判,原、被告二人离婚后,孩子由其父魏某抚养,郭某每年支付孩子抚养费11536元,直至孩子成年。随后,运用智慧法庭综合支撑平台的电子签名功能,郭某在开庭笔录上进行了签字确认。

   “‘互联网+庭审’功能突破地域限制,通过人脸识别技术确认当事人身份,支持当庭证据提交,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笔录同步输出显示、数据同步载入服务器。”法官袁冬梅表示,方便了异地当事人参与诉讼,降低诉讼成本,提升审判效率。原被告双方均对德城区法院搭建互联网法庭解决纠纷的这种创新形式表示满意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