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这可是我弯腰流汗一分一毫赚来的养老钱,这钱要是没了,中秋节肯定是过不好了,真是太感谢民警了”。9月18日,在运河区盐店口街派出所,环卫工李阿姨一只手捧着锦旗,一只手握着民警的手,不停地道谢。原来,李阿姨于9月17日前往银行取钱时,不慎将一万元现金遗失,报警后,民警经过两天锲而不舍的努力成功帮助其悉数找回。
9月17日14时许,盐店口街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求助警情:一名老人在银行取了3万元,回家后却发现只有2万元,老人十分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与李阿姨重新回到办理业务的银行,一边耐心安抚她,一边仔细排查邮政内部监控,“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反复观看视频时发现,李阿姨遗忘的这1万元现金被随后办理业务的客户存入了自己的账户里,经银行查实,该客户为阚某。
民警根据银行提供的信息查找阚某联系方式,拨打时却是空号。随后又根据阚某在某馒头店工作这一线索,立即驱车赶到其工作地点,可发现开馒头店的也不是阚某。为了尽快追回李阿姨的钱,让她过个安心的中秋节,民警不厌其烦又对德城区、运河区十余家大大小小的馒头店进行走访、查找,可依旧没有找到阚某。
于是民警又通过多种方式找到阚某妻子的联系方式,并驱车赶到河北故城夏庄,向其说明情况。可阚某却表示,自己并没有储存过那1万元现金,称银行卡户主虽然是自己,但自己不是该账户的使用者。原来,一年前阚某将自己的烟酒店转让给了刘某,因烟草证上是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号,所以一并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了刘某使用。民警经过核实确定阚某说的确为事实。
根据阚某提供的信息,9月18日上午民警冒雨前往某烟酒店找到了刘某,向刘某说明来意后,刘某终于将不属于自己的1万元钱交给了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