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庭院”创建,让农村生活更有气质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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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全媒体讯20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为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和家庭在推动乡村振兴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动员她们积极参与家庭净化、绿化、美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前德州出台了《 关于开展“美丽庭院”建设活动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提出,要以“美丽庭院”建设为载体,深入实践家庭文明建设,引领广大妇女践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改善农村家庭生活环境,以小家带大家,建设生态宜居新家园。

据悉,“美丽庭院”建设要以“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风美”“四美”为根本要求,以室内“五净”、院内“五无”、家中“五有”为基本标准。其中,“庭院美”是指庭院布局合理,适当进行硬化,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归类摆放整齐,家禽家畜圈养,无堆放垃圾杂物,庭院内栽花种草植树,美化绿化环境;“居室美”是指室内整洁美观,门窗干净,地面、桌面、墙面无尘土杂物,床铺整齐洁净,鞋子规整摆放,居住环境美观舒适;“厨厕美”是指厨房通风透气,锅铲碗筷用完清洗并摆放整齐。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用专用墩布勤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家风美”是指注重良好家风的培树,家庭成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夫妻恩爱,科学教子,尊老敬老,勤俭持家,邻里和睦,尊规守纪,不信邪教,勤于学习;室内“五净”,即门窗净、地面净、床铺净、厨房净、厕所净。院内“五无”,即无柴堆、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无散养。家中“五有”,即有合理布局、有花草树木、有文化氛围、有家风家教、有生活品味。

除了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还要试点先行,要根据“美丽庭院”建设标准,结合区域特色和村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建设活动。各县市区可结合各村(社区)班子建设、发展基础、乡村建设等因素,选取1-2个有代表性的乡镇,每个乡镇选取3-4个村(社区)作为试点开展“美丽庭院”建设活动。要动员各级妇联干部、村两委成员、党员率先开展建设活动,争当“美丽庭院”示范户,带头把自己的家庭卫生搞好。通过试点建设,总结提炼符合本地实际的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探索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标准化的经验模式。

要发动社区“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模范群体和妇联执委组建帼志愿服务队,开展宣讲、清洁、督导、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要带领广大妇女开展“家庭环境大扫除”,面对面为群众解读垃圾分类、废旧物品利用、植树绿化等,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生活习惯。对于年龄偏大、无劳动能力的家庭,巾帼志愿者要与其结对,定期帮助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打扫家庭卫生、料理家务,解决生活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