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今年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10所本科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今年共招1575人,比去年多招生290人。
《通知》确定,2019年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有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大学10所本科高校,共招收1575人。其中,山东大学计划招生总人数200人,中国海洋大学60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120人,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70人,青岛大学200人,山东师范大学270人,山东科技大学180人,青岛科技大学190人,山东财经大学260人,浙江大学25人。未完成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学校统招计划招生。
《通知》要求,已经通过我省当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规定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应于5月21日前完成。记者留意到,大多数高校要求在5月21日前完成报名,但也有的高校要求提前完成,在20日、19日前完成报名,考生和家长需要及时查看高校招生简章。试点高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通过初审入围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
通过初审的考生有资格参加试点高校组织的考核。学校考核方式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或面试。探索在素质测试环节,由试点高校组织体育测试,体育测试成绩作为考生入围的重要参考。
学校素质测试或面试工作应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各个高校的时间不同,考生和家长要及时查看简章。比如,山大笔试和面试安排在6月16日和17日。海大测试方式是面试,安排在6月15日至16日。试点高校要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测试或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入围考生应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若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入围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各试点高校要将此规定明确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知晓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