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商标纠纷案打了5年
这起商标纠纷案要回溯到2014年,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决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原告“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
14亿赔偿缩水至100万
但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同时注明,若相关方不服此次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东高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日晚间,加多宝在官方微博发布与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声明。
声明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7月2日中午,广药集团通过王老吉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决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14.4亿,后双方不服均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该案件返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白云山公告显示,法院判决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王老吉公司共计100万元,要求加多宝公司立即停止发布包含“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词的广告,停止使用并销毁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广告词的产品包装;驳回广药集团、王老吉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