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思昂律师事务所 庞小华
“我与普法”征文
1980年8月26日,中国第一部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诞生,当时我正在上大学。一天中午,我们几个同学聚在教室看书、读报,一个同学拿着《人民日报》在讲台上向大家报料说:中国要有律师了。这是我第一次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一次了解律师的概念,但并没有留下很清晰的印记,更不会想到律师这个职业将会是我终生的事业和追求。
1981年大学毕业,我被分配到县中学当政治老师。同一教研组李老师的爱人是县检察院的科长,一次李老师的爱人无意中说到,县司法局要从教师、医生队伍中招几名兼职律师,主要是因这两个行业中聚集着恢复高考以来为数不多的大学生。我听了心里一动,就让他帮我问问符不符合条件。当时的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而大学生一分配就是干部身份,我学的又是政治专业,也算是根正苗红,很符合条件,我很快就接到通知被聘为兼职律师,领到了山东省司法厅颁发的鲜红封皮的《律师工作证》,律师工作证上的职务是“律师工作者”(那个时候律师是唯一要求有资格的职业,因为我们没有取得律师资格,工作证上的职务是“律师工作者”)。这一天我的女儿出生,对我而言,可谓是双喜临门,心中充满了激动。
手捧着鲜红的律师工作证,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油然而生。我开始系统学习法律。当时法律条文比较少,主要是几法一条例,有宪法、婚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经济合同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再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法律政策。法律书籍更少,即使是县图书馆,因为历史的原因法律书籍也是少得可怜,于是我就到一些政法干部的家里去借他们的培训资料,或是在阅览室的报刊杂志上挖掘。后来,随着知识的积累和视野的阔大,我开始向全国各省律师协会写信讨要或订阅一些内部杂志和期刊,还利用出差、学习的机会在北京、济南等各地书店淘了不少书,以致我的书房成为同行中公认的小图书馆。1984年,司法部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我报名参加,系统的学习了一遍法律知识。1985年,我被调到县委党校担任理论教员,同时被县电大班聘为兼职教师,主要教授政治经济学、法学、形式逻辑学和哲学,通过备课、讲课,夯实了自己的法律基础。
1986年,司法部举办第一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德州考生在聊城考点考试。我住到了聊城姐姐家,早上蹬着姐夫的大金鹿自行车去十多里外的考场考试。六场考试多数情况下都是我第一个交卷,而且成绩不错。后来,地区司法局通知我考过了。1987年8月,我拿到了山东省司法厅(1987)司律证字第1177号《律师资格证书》,自己梦寐以求的愿望终于实现了,这一刻,奠定了我要专职从事律师职业的决心和信心。
1991年,经过多次反复向领导申请,我终于被调到司法局法律顾问处工作,成为一名专职律师,开启了法律人的生涯。1993年,我被任命为县律师事务所主任,主任职务又成了我律师职业生涯的伴侣。1994年,评定职称时,我被评为三级律师。1996年,我被推选参加司法部第十六期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晋职培训,聆听了国家一些著名法学专家的授课。
八九十年代的律师业务,一般称为五项业务,主要是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和代理、民事代理、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而且那个时候的案件,多数是农村的民间纠纷。我办理的第一件案件,就是一起农民因邻里纠纷发生的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虽是初次办案,但我按照律师实务培训教材上讲解的步骤按部就班的办理,因为极其规范和标准,取得了意想不到的轰动效应。随着办理案件数量的增多,自己渐渐成了县城里小有名气的律师,案子日多,刑民皆有,应接不暇。
时光荏苒,转眼间,中国改革开放已经四十年了,而中国律师队伍就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而恢复、发展和壮大起来的,律师业务也由过去简单的五项业务发展渗透到国家政治经济生活各个领域和层面,渗透到公民生活各个方面,山东律师从八十年代的几百人到今天2.5万多人,大多数律师事务所都搬进了写字楼,律师们拥有了自己的电脑、汽车,查询检索资料再也不用钻进书房在书堆中翻找抄写。四十年律师面貌的变化,验证了中国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的伟大成果,见证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同时也记录了我的成长。我,永远为自己是一名律师而骄傲、自豪!我爱这个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