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作品|律己正身,知止有度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提到法律,我们很多时候都觉得它神秘、崇高、威严,看似与我们的生活遥遥无关,实际上每一个人都身在其中。有一位哲人曾这样说:“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们头顶上璀璨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祟高的法则。”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是法律,塑造了我们当代社会的和平与安宁。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身为一名教师,最初意识到给学生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源于一件很平凡的小事……

按照学校惯例,每次考试之前,学校总是会三令五申强调“诚信”问题,我们也明确告知学生——目前作弊行为已经被纳入刑法。很多时候学生都是一脸坦然地听着,我也从未去深究他们是否已经清楚法律的界限。直到最近一次班级政治小测试,一名同学被抓到在试卷下垫了复习提纲。当我严肃地找到该生谈话时,她耿直地一昂头,一口咬定她没有作弊。在我问到为何携带资料进考场时,她无所谓地答道:“我就是垫在下面了,我又没看。”周围同学有的不以为然,有的事不关己,有的一脸看好戏地等着我会怎么处理。在被气得要发火之前,我突然意识到她之所以这样理直气壮,是因为她没觉得自己做错了。或许在她的心中,并不清楚何为作弊。

我当即找到刑法对作弊行为的规定条例展示给这位同学,并耐心地给她分析:“法律中明确规定‘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一律按作弊处理。你的行为属于‘携带’。”事已至此,她终于哑口无言。

这件事之后,我开始重视在班级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我们国家讲究“依法治国”,我们一直给学生强调要遵守法律,事实上遵守法律不应止于口头、而是应该落到实处。

“行之以躬,不言而信。”身为教师,在给学生讲述、普及法律知识前,首先应保证我们的行为恰当合理,能够以身作则。在教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时,我们应保证自己不会闯红灯、横穿马路;在给学生强调同学间应和睦相处、不能欺凌侮辱他人时,我们应保证自己的言语文明、对所有同学一视同仁;在给学生讲述安全的重要性时,我们应保证自己的言谈举止、行为处事都在安全范畴之内。“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这是潜移默化的宣传。

作为一名教师,作为法制教育的执行者和传递者,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我们应巧妙地将法制教育融于课堂教学和学校活动中去,运用多种形式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比如看动漫、讲故事;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比赛、“我心中的的法律”演讲比赛等等。同时充分注重家庭教育,带动家长一起为学生进行普法教育,让法律的精神内化为学生的自觉意识。

“汇溪流以成大海,积垒土方成巍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必须以身作则,给学生树立“遵法守法”的好榜样;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让“法制”意识渗入到学生心灵深处。如此,才能内化于心;如此,才能贯彻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