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实施健康扶贫“回头看” | 一揽子举措为贫困户撑起“健康伞”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进一步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实现“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强化医疗费用综合保障,加大医疗救助……通过一系列举措,全面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健康扶贫任务。12日,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扶贫开发办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扎实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回头看”着力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我市将深入开展问题排查整改,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以顺利完成扶贫任务。

据了解,“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指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落实医疗机构减免、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等相关政策,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不是看什么病都不花钱。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县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消除乡村两级机构人员、服务“空白点”,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


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根据《通知》要求,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积极指导各医疗机构将签订“一对一”对口帮扶责任书,明确对口帮扶总体目标、年度分解任务和量化考核指标,建设特色或重点专科、重点科室的数量,要具体到学科、专业、病种或技术,派驻人员的数量、专业、职称、连续工作时间,培养业务骨干或科室带头人的数量等工作指标和完成时限。

支援医院以加强县乡医院人才、技术、重点专科等核心竞争力建设作为帮扶工作重点,针对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薄弱环节,结合当地疾病谱,重点帮扶、精准帮扶。重点加强急诊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老年病科、康复医学科、麻醉、重症医学等学科建设,补齐薄弱临床专科能力的短板。

同时,通过“派下去”“请上来”等多种方式,促进帮扶双方业务骨干双向交流。支援医院要采取教学查房、手术带教、学术讲座等形式,根据受援医院医疗技术发展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骨干医师培训,每年为受援医院培训至少3名骨干医师或其他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切实提升受援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市级完成千名乡医培训

在县乡村人员培训方面,我市将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费培养计划,扩大农村医学生公费订单定向培养规模。持续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和转岗培训等工作,进一步扩大全科医生规模。继续做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按照国家部署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护士和乡村医生线上线下培训工作。

持续对乡村医生开展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提高乡村医生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中医药服务能力。2019 年市级完成1000名乡医培训,县级开展多种形式乡医培训。

同时完善公开招聘办法,推进空编补齐。落实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 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1年的政策,明确下派人员岗位职责,强化管理考核,确保实效。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选拔100名医务人员到重点扶持乡镇和薄弱卫生院担任“业务院长”,不断增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

确保贫困户享受多重医疗保障

医疗费用综合保障方面,将巩固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险水平,对贫困人口实行参保补贴,确保实现医保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重点保障贫困人口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从高血压、糖尿病入手,锁定患病人群用药清单,确保两病患者政策范围内门诊用药支付比例达到50%。提升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待遇水平,全市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统一降至5000元;取消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着重解决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分段补偿比例,最低报销比例由 55%提高到65%,最高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贫困人口使用大病保险特药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特药封顶线为20万元。

同时,组织实施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保障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等补偿后,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再给予补偿。原则上经过各项保障后,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低于政策范围内医疗总费用的10%。

我市还将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对患有常见病、慢性病,需要长期药物维持治疗以及急诊、急救的贫困人口,给予一定金额的门诊救助。建立贫困人口和特殊疾病患者重特大疾病再救助制度,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承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 70%的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不超过2万元。加大特殊疾病贫困患者救助力度,将苯丙酮尿症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