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违停抓拍电子监控的公告
为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能力,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有效缓解经济技术开发区因违法停车造成的道路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决定自2019年10月19日起,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庄盛世华园小区周边违法停车超过3分钟的,利用道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辆违法停车行为(含车内有人临时停车)实施非现场自动抓拍,并录入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19年10月19日起正式启用
二、道路监控设备抓拍路段
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庄南路、八里庄街
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规定
机动车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罚款100元。
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