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记者从创建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大会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全面迅速提升市区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部署,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9月12日起至11月底,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攻坚大会战活动。力争通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攻坚大会战,市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大力整治路口通行秩序。严查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越线停车,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线,机动车闯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路口车辆、行人等候有序、通行顺畅、秩序良好。
大力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严查机动车占用盲道停车、逆向停车、不按泊位停车、在公交站台30米内和交叉路口50米内停车、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停车、占用绿地停车及利用机动车占道经营等行为,规范停车秩序管理,保障市区停车有序、入位停放、管理到位。
大力整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市区非机动车行驶有序、各行其道、遵章守法。
大力整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渣土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查处不按规定申领通行证件、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遮挡损毁号牌、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保障市区道路文明行车、安全有序、管控得力。
德州交警各大队将优化警力配置,整合警力资源,最大限度把警力摆到路面上,突出高峰时段定点疏导,强化平峰时段巡查管控。整治期间将用足执法手段,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按上限进行处罚,形成高压态势并长期保持。
德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昨日也发布通知,市创城办将配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市直文明单位和拟申报单位的人员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协查通报。
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不礼让斑马线、违章停车、酒驾、闯红灯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越线停车、闯红灯、逆行、违章停车等。
交警支队将根据交通违法行为,核对个人信息,属于市直文明单位和拟申报单位人员的将上报给市创城办并与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挂钩,予以通报并扣分(1人次/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