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攻坚”行动 | 重点查处过度检查、虚增诊疗项目等行为 | 德州云-德州晚报全媒体

10月16日,我市召开打击欺诈骗保“百日攻坚”行动动员会议,提出将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前,深入查找短板弱项,同时针对欺诈骗保行为的发展趋势和走向,调整打击重点,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对“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查实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严格处理、严肃问责的标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或顶格处理。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此次行动将对位置分散、数量庞大的乡村卫生室,通过现场检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实现监管全覆盖。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高查办效率,一查到底,做到不查实、不销案;对整改不到位的机构和问题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检查一处、合格一处,不留死角;对查处不到位、处罚未落实的,组织精干力量,联合相关部门,深挖细查,全面彻底查清违法违规事实和涉案数额,落实处罚措施。

在查处对象上,由过去的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向公立二级以上直至三甲医疗机构延伸;查处内容由过去的挂床住院、虚开发票等易发现、易检查的欺诈骗保行为向串换药品、违规收费、过度检查、虚增诊疗项目及未经许可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套取基金等技术性、隐蔽性强的欺诈骗保行为延伸;在查处手段上,由线下人工审核向线上智能监控延伸;在查处方式上,由单一部门稽核检查向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监管延伸。

此次行动将建立由医保部门牵头,卫健、财政、公安、市场监管、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分工协作的医保基金监管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落实医保基金联合监管、惩戒措施。“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每县市区至少组织一次打击欺诈骗保联合执法行动,对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形成统一协调、部门联动、多方合作的综合监管格局。

根据要求,对“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查实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严格处理、严肃问责的标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或顶格处理。对于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从严惩处,不允许以协议处理代替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不允许以行政处罚代替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的医疗机构公职人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