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家事审判“德州样板”再创全国第一。9月18日,德州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专题听取全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全票通过报告,并作出《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决议》。这也是全国首家由地级市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的推动家事审判改革的决议。
据悉,2016年以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德州中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和市委部署要求,坚持“从严从实、改革创新”工作基调,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打造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解家事纠纷“德州模式”。德州中院成立家事审判改革领导小组,首批推荐武城法院为全省试点,2017年初补充推荐禹城、宁津、临邑、庆云法院为全省试点,2018年初将改革在全市推开。
据了解,全市各试点法院全部组建专业家事审判组织,按照“1+1+1+n”模式组建家事审判团队,即一个审判长、一个法官助理、一个书记员、n个辅助人员;全部建成家事审判法庭、家事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专门场所,配备与家事审判特点相适应的硬件设施,武城、宁津法院建成少年家事法治教育基地,宁津法院建成反家暴庇护中心和未成年人探视中心。中院成立由三名员额法官、两名法官助理、三名书记员组成的家事审判团队,集中审理二审家事案件,负责对下业务指导和理论调研,推进改革创新;建成家事法庭、家事和解室、家事交流室、家事工作室“一庭三室”,充分体现家事审判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
此外,在案件审理中全市法院全面贯彻“调解优先、不公开审理、当事人亲自到庭、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需求和愿望,引导当事人修复感情、冷静分析、理性维权,强化法官职权探知,准确诊断婚姻家庭状况,审慎作出裁断。2017年,五个试点法院共审结家事案件3924件,其中调解撤诉2023件,调撤率51.6%,全年共诉前调解797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截至目前,德州法院创造了“五个全国第一”:第一个开通设立《中国家事审判改革与探索》微信公众号,第一个举办家事审判改革和家事诉讼立法全国性研讨会,第一个由地市级党委出台红头文件支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第一个建立两级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协同联动机制,第一个由地级市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的推动家事审判改革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