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

分户缺少结婚证 信息“跑腿”解难题

本报讯(通讯员 赵琳 刘佟)

近日,宁津县公安局杜集派出所户籍窗口积极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工作中细化服务举措,简化办事流程,在群众缺少证件的情况下,让信息多“跑腿”,及时为群众办理了分户业务。

8月27日上午,家住杜集镇的李先生来到杜集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业务,按照办理分户业务须知,需要李先生提交本人的结婚证和宅基证等申请材料,当民警刘洪亮告知李先生办理业务所需材料时,李先生显得很是焦急。原来,李先生夫妇的户口原本和父母在同一个户口本,办理分户手续需要结婚证,可李先生的结婚证于去年搬家时不慎遗失,也一直未补办。

考虑到李先生补办结婚证尚需时间,民警登陆人口信息系统对李先生的户籍信息进行查询。查询后,民警确定李先生所说属实后,本着“一次办好”避免群众多跑腿的原则,在缺少结婚证但其他材料手续齐全的前提下,民警及时为李先生办理了分户业务。

证到用时方来领 及时补办解民忧

本报讯(通讯员 黄娟)

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居住的刘先生办理了居住证一直没有领取,直到孩子上学需要时才想起,但证件却已超期。近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户籍部门按照“一次办好”改革要求,简化手续,及时为其补办了证件。

刘先生是夏津县人,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上班并生活了五年。8月18日,刘先生来到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户政科领取居住证。户籍民警找到刘先生的居住证一看,有限期到今年4月12日,居住证已经超期了四个多月。经询问得知,刘先生去年就申请了居住证,因为工作忙一直没有来领取。这两天孩子上学报名需要提供居住证,这才想起来自己之前办的证件一直没有领取。了解情况后,户籍民警为刘先生办理了居住证补领手续,当场为其制发了新的居住证,方便刘先生及时为孩子上学报了名。

今年以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开展,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居扎实推进“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特别是居住证登记管理改革工作,凡能够提供在居住地居住、工作、生活等满半年以上证明材料的可补充登记,不再需要等待半年时间才能申领,居住证制证权限也下放至基层户籍窗口,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变为立等可取,让改革红利直接惠及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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