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领红包”“扫码抽手机”“先别拆,你有1箱方便面待抽取”……正值“双十一”快递旺季,很多包裹上会附带一个二维码,还配有引导扫码的标语。有人以为是商家赠送的红包或奖品,但扫码过后,却发现弹出的是各类小广告。11月15日,记者采访相关人士了解到,扫描此类二维码可能导致额外消费,市民扫码要谨慎,警惕消费陷阱。
扫码需谨慎,或有消费陷阱
近日,家住德城区的李女士在收到的双十一快递包裹上接连发现,快递外包装最下方印有二维码以及“先别拆,你有1箱方便面待抽取”字样的小广告。“今年11月14日我收到三个快递,快递公司分别是邮政、中通、韵达。”李女士告诉记者,扫码过后则是转向了“抽奖大转盘”的页面,并且还需要填写姓名、手机号等个人信息,根本就抽不到所谓“1箱方便面”。李女士怀疑是噱头,并且有信息泄露的风险。“真假难辨,还担心泄露个人信息,存在风险。”李女士说。
随后记者走访德城区多家菜鸟驿站发现,的确很多快递包裹上都印有小广告,记者当场随机扫了包装袋上的两个二维码后发现,印有“先别拆,扫码领红包”字样的二维码,扫二维码过后立即跳转到了拼多多APP。而印有“扫码抽手机”字样的二维码,扫二维码过后则是“抽奖大转盘”的页面,随后记者按照步骤转了多次转盘,根本抽不到所谓的手机、红包“大奖”,最后的奖品全是办理“大王卡”、借贷、理财等“奖品”,甚至领取“奖品”还需要填写个人信息,真假难辨,存在风险风险。
邮政快递的快递员杨师傅告诉记者,这几天投递的包裹都带二维码的小广告,具体是谁印上的他并不清楚。“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德州有个物流中心,每天包裹到达德州后,按划分好的片区进行分拣,然后将包裹分发给我们,这些包裹到我们手里时已经有小广告了。”杨师傅说。
记者联系不同的快递公司了解到,快递面单上的广告并不是快递公司印制的。而一些商家也表示,并没有在快递包装盒上贴广告,并提醒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广告上的内容。
律师提醒:
诱导扫码消费涉嫌侵权
“快递外包装是可以印刷广告的,关键在于印刷的广告应当注意是否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以及个人信息权利。”山东涵诺律师事务所专项法律事务部主任张一督告诉记者,从发布的广告内容上来讲,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此外,如果在投放广告的过程中具有目标客户的针对性,那么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张一督表示,应加强对快递外包装上广告内容的审核,不得损害消费者的情感和经济利益。当然如果在发布广告过程中没有参照上述规定,极可能是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将会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以及个人信息权利。